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吸毒者的命运(图)

1998-07-29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某医学院本科毕业生程某某,一个能够熟练写出盐酸二乙酰吗啡(海洛因)分子式的姑娘,1989年只身前往瑞丽在商海中拼搏,其经营的珠宝生意异常红火,仅4年就创下资产86万元。程某某当上珠宝店女老板后,经不起毒品的诱惑,逐渐染上了吸毒恶习。从此无心经营珠宝生意,在短短3年时间内就吸完了86万元资产,为满足毒瘾,只有去酒吧、夜总会“坐台”,沦为卖淫女。在戒毒所控诉毒品危害时,程某某说:“吸毒使我失去太多、太多。我从一个女大学生到女强人,变成吸毒者、‘坐台’女,都是毒品害了我……”

照片上这个女青年是张某某,一个多才多艺的青年女演员,1992年,张某某染上吸毒恶习。这是进戒毒所时,失去往日青春的张某某。

张某某恶习未改,又复吸、注射毒品。现在张某某家中一贫如洗,身上千疮百孔,彻底变成了毒品的奴隶和牺牲品。

银行职员刘某某吸毒上瘾后,为筹集毒资,贪污公款74.3万元,用于吸毒和挥霍,1993年11月29日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。

女吸毒人员张某、林某某为筹毒资,1997年6月10日以色相勾引东寺街的杨某,二人在茶水中放入麻醉剂,待杨某喝下昏睡不醒时,抢走杨某的现金3400元、移动电话和传呼机各一部,1997年6月16日被昆明市公安机关抓获。

吸毒人员张某某、廖某某为满足毒瘾,二人勾结在一起,由廖某某利用色相勾引,于1996年10月18日晚,在昆明市蔡家村××号出租房内,在杨某酒中放入麻醉剂,等杨某喝下昏睡后,张犯进入房内将杨某扼颈致死。张、廖二人抢劫了现金300元及4万元的存折等物潜逃,同年12月27日被昆明市公安机关抓捕归案;1997年6月20日,两犯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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